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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荆门无头女尸案:千里之外的列车人头与鱼塘碎尸(1 / 2)

1988年9月6日,星期二,清晨天刚蒙蒙亮,湖北省荆门市砖桥镇的瓦工刘和庆像往常一样,骑着那辆老式二八自行车,急匆匆地赶往邻村帮人盖房。

秋意微凉,国道两旁的田野寂静无人。

当他行至207国道一段偏僻路段时,路边鱼塘里漂浮的几个硕大麻袋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一带经常有长途货车经过,偶尔会掉落货物,刘和庆心里一动,想着没准是别人遗失的原材料或是能变卖的货品,便停下车,蹚着齐膝的塘水,将一个麻袋拖到岸边。

麻袋湿漉漉、沉甸甸,手感软中带韧,他一边嘀咕“可别是死猪”,一边解开了绑口的麻绳。

一股浓烈刺鼻的血腥味猛地冲出来,麻袋里赫然是一条已经僵直的人腿!刘和庆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跌回路面,蹬上自行车就往村里狂奔报警。

上午九时许,荆门市公安局的刑警与技术队员火速赶到现场。

三个麻袋被一一捞起、摊开,里面的内容令人毛骨悚然:是被肢解的两具女性躯干,四肢齐全,但都没有头颅。

法医现场拼合后判断,一具为60岁左右老年女性,身高约1.5米;另一具约40岁上下,身高1.6米左右。

尸块分割处刀工利落,尸表经清洗,无明显拖拽和搏斗伤,推测是在室内完成分尸。死亡时间约为9月5日上午9至10时之间,两名死者均为o型血。

警方在装尸块的麻袋中和尸体衣袋里发现了关键线索:一张8月31日9:50从四川梁平至万县的公共汽车票、一张万县到沙市的四等舱船票、若干四川省粗粮票,以及一张写有“件”“尺”“元”等字的电报纸残片。

鉴于案件重大、手段残忍,湖北省公安厅与荆门市公安局当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并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侦破方向首先从尸源确认入手,一组人马赶赴四川梁平,另一组则沿江赴沙市排查。

就在侦查工作紧张进行时,9月9日,从北京开往南昌的127次列车行李架上,乘务员发现两个无人认领的灰色旅行包,打开一看,竟是两颗用油纸包裹的女性头颅!

南昌市公安局法医验定:一号头颅年龄约60岁,装有七颗假牙,颜色发黄,颅骨多处损伤,系重型打击致颅脑损伤死亡;二号头颅40岁左右,颈部有明显勒痕,颜面软组织未见破损,判断为窒息身亡。死亡时间大约在五日前,血型均为o型。

消息传至荆门,专案组民警高度警觉。在公安部协调下,荆门警方迅速派人赶赴南昌,将头颅带回。

经法医细致比对牙齿特征、颈部断面与躯干切口,最终认定南昌的头颅与荆门的尸块属于同一两名被害人。案件正式并案,由荆门市公安局统一侦办。

侦破工作的重大转机来自那张梁平至万县的车票。

侦查员在梁平县开展了大规模排查,终于第三天,县煤建公司会计邹祥珍在观看碎尸照片及衣物后,颤抖着指认:年长死者是他62岁的岳母严家玉,另一位正是他47岁的妻子、梁平县供销社承租经理雷发玉。

据邹祥珍回忆,七月末夫妻二人曾去丰都出差,在县政府招待所,雷发玉认识了一位自称叫“张萍”的三十多岁女人,对方说自己是湖北省沙市金沙棉纺厂劳资科干部,可协助购买低价棉布。双方约定8月30日在梁平再见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