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环形阵地(1 / 2)

“投弹!”白百合一声令下。

三营阵地前的鞑子腿脚麻利斗志旺盛,率先到达30米生死线。白营中,几乎在同一时间里飞出几百颗铁疙瘩在鞑子汉军步阵中爆炸,把盾车炸了个四分五裂。这几百颗恐龙蛋爆炸更像是信号弹,引来随后的几千颗手雷密密麻麻地将鞑子前锋线犁了个遍。盾车能防住子弹却防不住手雷,尽管近卫军的手雷填充的爆炸药仍是威力并不太猛的米粒形颗粒状黑火药---这是大明军工自主前沿科技,属于对黑火药性能的极致挖掘。

曾几何时吃过他大亏的开花弹又来了!

锋线汉军旗在首轮手雷雨中基本报销,他们有的被弹片打死,有的被炸飞的盾车碎木砸死。伪军此时分成三拨,小部分带伤的往后阵跑的都被后金弓箭手射死。小部分忙着寻找自己的断手断腿和断脚掌。大部分摄于鞑子军法之严酷仍然闷头向前冲,只求三清保佑:死道友不死贫道。

一个汉军扶起被炸伤的同伴往后退,鞑子督战扬起刀作砍人状,“胆敢再后退一步便砍了你。”说罢一脚将汉军踢飞,提刀将无甲护身的汉营伤兵捅了个透心凉:“留你废人何用!”

其残暴举动引来了蒙格的注意,他把最后一发子弹压进步枪弹仓,准星从鞑子督战的头部迅速移到他前胸。伪军汉奸当死,但也得死在汉人的绞刑架下,轮不到你鞑子做主。

蒙格枪法烂,近距离射击亦不敢托大,放弃爆头而选择瞄准更大面积的躯干部。枪响,旋转的钢芯铅弹戳豆腐般破开鞑子督战昂贵的鱼鳞甲再穿透内衬的棉甲,钻进鞑子胸膛里将其心肝肺搅成烂泥。(按道理呢,披双层甲的,一般都铁甲在内,布甲在外。这个鞑子督战官属于是内衣外穿。可能天冷的缘故,贴身穿铁衣确实需要些勇气)

子弹打在了鞑子督战的右胸,巨大的势能扯动他身体原地打个旋,以优美的舞姿般的死状仆地而死。

近代线膛步枪出现之后,铠甲不再具备有效防护能力随即被淘汰。钢盔、防弹衣是用来防护炮弹皮、有效射程外的流弹、跳弹用,无法抵御步枪直射。以苏式AK枪械为例,早期AK枪族发射的7.62*39全威力步枪弹200米内能射穿钢轨。而在近卫军与鞑子的交战中有一个很显着现象,一仗打完,鞑子分两种:完好的鞑子和死了的鞑子,很少有中间状态的伤兵。只死无伤现象固然有鞑子的医疗水平原始落后的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后金军普遍披甲。

近卫军手中的向前骑步枪性能其实不错,膛压和子弹初速比之16式(莫辛纳甘步枪)差不太远,近距离中弹形成贯穿伤的概率不是没有,只要万幸没被打中内脏要害,回家吃吃补补或死不了。然而战场上凡中弹受伤的,即便被击中四肢的鞑子几乎难逃一死,害死他们的元凶正是他们身上的护甲。鞑子的棉甲、锁子甲、扎甲质量上乘绝不偷工减料,甲片有效改变了子弹弹道,严禁线性贯穿,非得让子弹钻进体内像无头苍蝇般乱窜,把五脏六腑搅烂。

并非玩笑,鞑子护甲对枪械杀伤力的增强与枪械口径小型化原理一致。鞑子科学家们还真是帮到了近卫军,他们认为矛之锐在于盾之脆,厚盾可克之。黄台吉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完全采纳了此科学建议,令鞑子军在对阵装备步枪的明国军队时能披两重甲就绝不只披单层。事实上如果没有叛徒指点,穷后金全国人民智慧亦不曾有过逆向思维:弃甲。

反过来说,以梁山现有的军工生产水平,理应选择更节省原材料的5.8小口径枪弹而非传统的7.62口径,毕竟5.8小口径弹的杀伤力和侵彻力已经被证明更优,且因弹体体积小重量轻携弹量也高,采用小口径弹药的单兵弹药基数是点76的1.5倍。既然小口径弹好处多多,那么为什么要坚持传统的7.6口径呢?答案只有一个:有效射程。一寸长一寸强啊!

在这个年代,枪就好比远火,子弹就是火箭弹,打越远越好。

首轮投弹后便不再具有战术突然性,攻击距离不再作限制。蒙格不屑于杀伪军,他对杀后排的建奴更感兴趣。要知道他手雷最远投掷距离足有76米。乃下盘扎稳,奋臂投弹,偏巧一枝羽箭飞来直透他臂膀,手一松,手雷掉落脚下。两边都是战友,咋办?

“这他娘的还有完没完了!已经第二回啦!”蒙格心说自己这次真要完蛋了,只能用自己身体压住手雷,万万不能连累战友。蒙格乃决定以身扑雷。也许是老天爷怜他,也许是老天爷爱他,有个长腿善跑的伪军在正确的时间跳入壕沟,恰好落在了正确的点位上。蒙格抓住那位天使的小腿猛一扯,将他扯倒压在手雷上,人刚扑上,手雷就炸。在此肉盾掩护下,蒙格和旁边的战友终安然无恙。

几轮手雷轰炸之下,打头阵的汉军已所剩无几。赶上来的正宗鞑子重甲步兵亦被手雷覆盖,鞑子的皮肉也没见着比伪军能扛。密集的爆炸中,遗留在地上的兵器被爆炸冲击波激荡而起,很多鞑子没死于手雷破片,却死在了被冲击波荡起的刀甲残片,更有甚者被炸起的硬土块砸伤。两白旗的鞑子也没能扛住手雷雨,站在千余具尸体中进退两难。

总攻为何意?多尔衮理解为一战既分高下也决生死。他不打算再耗下去了,明军阵地和营垒近在咫尺,自当一鼓作气冲上去与敌近身格斗,只要攻入敌阵形成混战,明狗便不敢再投掷开花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