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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杨玉贞!真正的诗意(2 / 2)

他伸手夹了块鸡排,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脑海里浮现出杨玉贞在灶间里忙碌的身影——她总是那么镇定,好像没有什么能难倒她,生活在她的手里展开的是热烈又温情的诗卷。

陆西辞在部队扫盲班学会写自己名字那年,连长教他们念“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他咬着铅笔头想,原来文字能把粗茶淡饭写成诗。

后来提干上了军校,在图书馆翻到《诗经》,看见“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忽然觉得这句子像极了炊事班老班长捞面条的模样,他在部队第一次吃到白面条,当时就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可他从没想过,真正的诗意会藏在杨玉贞这样的女人身上——她不会吟诗作对,不会挥毫泼墨,却把日子过成了他见过最鲜活的诗。

他前妻一家都是文化人,岳父总在书房写“宁静致远”的条幅,岳母在树下拿着细针绣花,妻子读拜伦的诗时眼睛会发亮。

可他家的餐桌上永远摆着精致的冷盘,青瓷碗里盛着寡淡的粥,筷子起落间听不见声响,像在进行一场庄重的默哀。

冬天缩着脖子看妻子在宣纸上画枯山水,砚台里的墨汁结了冰,她的手指冻得通红,却不肯完全把窗关紧,说“寒风才能催生出好意境”,然后没多久,又花了几块钱为这个好意境吊水,甚至送命。

那时他总觉得,他们的日子像幅褪了色的古画,美则美矣,却透着股子砭人肌骨的冷。

他从不抱怨。

毕竟比起老家那些三天两头打架的夫妻,他们相敬如宾得近乎客气。

可当他有一次意外看到妻子写给朋友的信,写着“灵魂无法共振”时,他盯着信纸上的钢笔字看了很久,忽然觉得那些字像一群振翅欲飞的蚊子,嗡嗡作响却触不到人心。

他觉得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

妻子死去之后,他也不想再娶了。

他此生许国,足矣!

直到遇见杨玉贞。

这个白白胖胖的妇人抱着可爱之极的小肥崽儿,就这么撞入他的生活!

那个在灶台前挥汗如雨的女人,会把刚蒸好的馒头端上餐桌,笑说“趁热吃,蘸白糖更甜”。

会在他上班时,把干净的军装搭在晾衣绳上,风一吹,衣服下摆轻轻扬起,像面温柔的旗。【包打听洗的衣服!】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真正的诗意不在宣纸上,而在厨房的烟火气里——她炒菜时“刺啦”的声响,是诗的平仄;她揉面时在案板上“咚咚”的节奏,是诗的韵脚;她盛汤时勺子与碗沿相碰的清响,是诗的留白。

这行生活的小诗写在每天的餐桌上:

清晨的小米粥里浮着几颗红枣,像落在溪水里的星星;

正午的红烧肉闪着琥珀色的光,肥瘦相间的纹路比任何水墨画都鲜活。

下班回来,端上碗,吃上一口这样的鲜肉,那美妙的感觉……

她晒被子时,会把被子拍得蓬蓬松松,阳光钻进棉絮里,连空气都染上暖烘烘的甜。

冬天啊,晚上钻进这样的被子里,那种舒服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