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砚之推开“沪江数字图书馆”顶层会议室的门时,晨间的阳光正斜斜切过玻璃幕墙,在长桌中央的投影幕布上投下一道亮痕。幕布上循环滚动着昨夜刚更新的用户数据——注册用户突破800万,日均访问量127万次,数字资源总量达3200万条。可这份亮眼的数据,此刻却像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在场每个人的心头。
“林馆,昨晚的‘古籍影像泄露’事件,已经有12家媒体跟进了。”技术部主管陈默率先起身,声音里带着熬夜后的沙哑,他调出后台日志,红色警告框格外刺眼,“是我们合作的第三方OCR公司,把未公开的清代《江南织造局档案》影像,私自授权给了某历史类APP做付费内容。用户现在吵着要说法,还有56位古籍研究者联名发了公开信,要求暂停所有古籍数字化项目。”
林砚之走到桌前,指尖轻轻点在屏幕上那些泛黄的档案影像上。这些是三年前她带队从苏州图书馆、南京博物院等机构调来的孤本,为了完成数字化扫描,团队花了整整八个月逐页修复、校勘,甚至特意开发了防篡改的区块链存证系统。可到头来,却栽在了最基础的合作方伦理审核上。
“第三方合作协议里,有没有明确禁止二次授权?”她抬头看向法务部的张薇。
张薇推了推眼镜,脸色有些难看:“协议里写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数据使用权’,但对方钻了空子——他们说只是‘提供技术支持’,没算‘转让’。而且我们之前的伦理审查清单里,只查了对方的技术资质,没评估过他们的内部数据管理制度。”
会议室里陷入短暂的沉默,只有空调出风口的风声断断续续。林砚之忽然想起上周去社区服务站的场景,一位白发老人握着她的手说:“林馆长,你们这个数字图书馆好啊,我在家就能看故宫的字帖,就是有时候点错了,会跳出来好多广告,还关不掉。”当时她只当是个别技术bug,现在想来,或许是某些合作的内容分发平台,在老年用户的界面里偷偷植入了弹窗广告。
“先处理眼前的危机。”林砚之深吸一口气,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陈默,技术部立刻下架所有涉事档案,给已授权的机构发终止通知,同时在官网置顶道歉声明,承诺三天内给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张薇,你牵头修订合作方伦理审查标准,除了资质和协议条款,必须加上内部数据安全流程、用户隐私保护措施这两项,以后所有合作方都要过伦理审查关,不达标坚决不合作。”
安排完紧急事务,林砚之揉了揉太阳穴。数字图书馆从五年前成立那天起,就不止是个“存书”的地方。他们开发了盲文数字资源库,让视障用户能通过语音读屏“看书”;推出了“非遗数字课堂”,把昆曲、剪纸等传统技艺的教学视频免费开放;还为偏远地区的学校搭建了专线,让山区孩子能同步使用上海的优质教育资源。可随着规模越来越大,伦理问题也像潮水般涌来——用户数据怎么保护?免费资源和商业合作怎么平衡?不同群体的服务公平性怎么保障?这些问题,比单纯的技术难题更难破解。
下午两点,林砚之准时来到市文旅局参加座谈会。会议室里坐满了专家、学者和其他文化机构的负责人,桌上摆着厚厚的《数字文化服务伦理规范(草案)》。她刚坐下,旁边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周明就凑过来低声说:“砚之,你们图书馆的‘古籍泄露事件’,刚好给这次规范修订提了个醒。现在很多数字平台都只盯着流量,把伦理抛到脑后,是该好好管管了。”
会议开始后,市文旅局副局长李建国率先发言:“现在数字文化服务发展太快,伦理建设跟不上,已经出现了不少问题——有的平台滥用用户数据,搞精准营销;有的为了盈利,把公共文化资源变相收费;还有的忽视特殊群体需求,导致服务不公平。这次制定规范,就是要明确底线,让数字文化服务既能发展,又不跑偏。”
接下来的讨论中,大家围绕着数字图书馆的伦理服务展开了激烈争论。有人提出,数字图书馆的核心是“公共服务”,必须坚持免费原则,不能搞任何商业合作;也有人认为,完全拒绝商业合作会限制发展,关键是要划定边界,避免商业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林砚之在会上分享了沪江数字图书馆的经历:“我们之前为了维持运营,和一些教育机构合作推出了付费的考研辅导课程,结果很多用户反映,免费资源的更新速度变慢了,服务优先级也下降了。后来我们调整了模式,把商业合作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完全分开,成立了专门的伦理监督小组,定期审查合作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但即便这样,还是出现了这次的古籍泄露事件,这说明我们的伦理规范还不够细致,执行还不够严格。”
她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周明教授接着补充:“数字图书馆的伦理服务,首先要保障用户隐私。现在很多平台都要求用户注册时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人脸识别,这些数据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其次是服务公平性,不能只关注年轻人、城市用户,还要考虑老年人、视障用户、偏远地区用户的需求,比如简化操作界面、提供多语言服务、优化网络适配。最后是资源伦理,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要尊重版权,保护文化遗产,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破坏文物,也不能随意篡改内容。”
座谈会一直开到傍晚,最终大家达成了几点共识:数字图书馆的伦理服务规范,要包括用户隐私保护、服务公平性、资源伦理、商业合作边界、伦理监督机制这五个核心方面。李建国副局长当场宣布,成立数字文化服务伦理委员会,林砚之被推选为委员会成员,负责牵头制定数字图书馆的具体伦理服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