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腾出一只手,把金酒尊举到他面前,哐当哐当地敲着他的腿甲,“快,王爷,机会难得,车厢里就咱俩,神不知鬼不觉。一杯下去,一了百了,我保证不喊疼、不挣扎,不给您添麻烦。”
“……”赵珩彻底沉默了。他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车厢里的气压低得能让人窒息,只剩下我粗重的喘息和那金酒尊敲在甲胄上发出的、单调又刺耳的“哐、哐”声。
车外,行军的脚步声、车轮声、马匹的响鼻声清晰地传来。副将的声音在车窗外小心翼翼地响起:“王爷,是否继续出发……”
赵珩猛地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的风暴似乎被一种更深沉、更无奈、甚至带着点认命般的疲惫取代。他像是耗尽了所有力气去理解眼前这个完全超出常理的我。
他深吸一口气,那冰冷的、带着尘土味道的空气似乎也没能让他冷静多少。
他缓缓的、极其艰难的,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声音不大:
“给她拿套最小号的兵卒棉衣。”
车窗外,副将的声音明显卡壳了:“啊,兵……兵卒棉衣,给……给谁?”
赵珩的目光狠狠盯着我这张写满“奸计得逞”和“视死如归”混合表情的脸上,一字一顿,每个字都像是从喉咙深处碾磨出来:
“给替本王温送行酒的王妃。”
我:“……”
车帘被掀开一条缝,一套灰扑扑、打着补丁、散发着浓重汗味和霉味的破旧棉衣被塞了进来,差点糊我脸上。
我抱着这团又硬又沉、散发着“陈年军汉”气息的“工作服”,再看看赵珩那张冷得能刮下二两霜的脸,以及他眼底那毫不掩饰的“自求多福”的警告,心里的小人儿叉腰狂笑:成了!虽然过程惨烈了点,但老娘终于混进革命队伍了,漠北,我的盒饭,我来了!
“谢王爷恩典!”我麻溜地把那件丑到灵魂深处的“战袍”往身上套,动作太大又扯到伤口,疼得龇牙咧嘴,但笑容无比灿烂。至于那件棉衣袖子长得能扫地,裤腿卷了三圈还拖地,味道有多感人,都被我选择性忽略了。能去死,还要啥自行车!
赵珩看着我笨拙地套衣服,眉头拧得死紧,最终只是冷哼一声,别开脸不再看我,仿佛多看一眼都会折寿。
他对着车窗外沉声下令:“传令,加速行军。天黑前必须抵达黑石驿。”语气恢复了日常的冰冷,仿佛刚才车厢里那场荒诞的闹剧从未发生。
车轮重新滚动,比之前快了不少。我裹在又厚又硬的棉衣里,像只笨拙的熊,缩在车厢角落。伤口还在隐隐作痛,还有些痒痒的,棉衣的馊味,熏得我有点头晕。怀里的金酒尊被我悄悄塞进了棉衣里层,紧贴着心口。
赵珩闭目养神,侧脸线条紧绷,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低气压。车厢里只剩下颠簸和沉默。
行军的枯燥远超我的想象。除了颠簸就是颠簸,骨头都快散架了。偶尔能听到车外传令兵嘶哑的吆喝,或是战马不安的嘶鸣。
景色更是单调,入目皆是灰黄的土地和光秃秃的山峦,寒风卷着沙砾,打得车厢噼啪作响。别说敌军了,连只活兔子都没看见。
在抵达第一个临时营地——黑石驿时,我的“军医生涯”迎来了“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