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节 血裔往事(1 / 2)

看着一脸期待的陈鹏,弗格森摊了摊手,“我不是说了嘛,我在这里面已经快两千年了。”

“千年前的事情,我能提供的有用信息很少。”

陈鹏想了想,还是礼貌的说道:“没关系,前辈。你说多少,我听多少。”

毕竟来到这个世界后,这具身体的记忆对自己很重要,要是能从弗格森这里知道一些当年的事情,或许自己又可以恢复一些记忆。

这些记忆可以让自己想起更多的黑暗魔法,这样自己的实力才会更强,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领地!

弗格森耸了耸肩膀,满是胡茬的脸露出一个妥协的微笑,“行,既然是邻居,我可以给你说说。”

陈鹏一脸认真地看着他,“感激不尽。”

弗格森拿起茶杯抿了一口,蓝色的眼睛聚焦缓缓消散,意识仿佛回到了千年前的时光。

“我记得,一切都要从一位名叫卡尔萨斯的天才说起……”

在当年,血裔统治之下的大陆,兰隆郡辖区的克萨特小镇上。

一位叫卡尔萨斯的少年出生了,这是一位光明之子,出声自带耀眼的金光,对于光明元素和光明魔法有着近乎变态的感知能力。

卡尔萨斯十四岁时,就已经是大陆中人类最强魔法师。

只是年轻轻狂的他身边,一直有着一个家族的影子。

那就是罗伯逊家族。

他们家族的主张就是人类有本能的趋光性,光明才是世界的主旋律,也是直接的归宿。

一切黑暗元素和黑暗生物都应该臣服于光明!

但是,现在的大陆的统治者却是最高阶的黑暗生物,血裔!

这些恶心,吸食鲜血的肮脏生物,居然让世界万族共存!

狼人这种半人半狼的妖怪,暗夜精灵这种尖的亚人类,怎么可以和人类平等相处!

这是对人类高贵身份最大的侮辱!

年仅十四岁的卡尔萨斯,尚且年幼,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其实力过于强大,且拥有大量的人类追随者,所以一直被罗伯逊家族洗脑,最终被推到台前。

凯尔萨斯自己也坚定的认为,人类不应该被黑暗所统治。

低贱的黑暗生物应该臣服与人类脚下!

所以,他自己也积极地开始参与各地反抗组织的建立。

任职于血裔王朝魔法部队的他,可以轻松支开所有血裔王朝的眼线。

直到反抗组织壮大成熟,血裔王朝都没有发现任何的端倪。

一口气说了一大串,弗格森停下来又喝了一口水。

陈鹏看着有些着急,但是又不好意思催促。

弗格森忽然问道:“你知道卡尔萨斯吗?”

陈鹏点点头,“最近刚听说,似乎是光明教廷的创始人,是所谓的光明之主。”

弗格森只是笑了笑,然后继续讲起了故事:“卡尔萨斯其实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玩伴,这个玩伴是当时血裔王室的一个皇子,也是一个天才少年。”

“他叫贝恩哈德。”

听到这四个字,陈鹏的瞳孔猛然收缩!

“贝恩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