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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这么可爱一定是蓝孩纸(1 / 2)

这货居然一千五百年都在找我?不知他有什么事情,找我那么久。

止殇笑了,道:“你还记得你当初让我跟燕俊修学武功吗?”

我点点头,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跟着燕俊修学了一百多年武功,后来有一天,燕俊修忽然失踪了,我想你才是我的主人,所以回去找你,可你也消失了,似乎当初和你熟识的人全都消失了,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被抛弃,举目无亲…

我不知道你们都去了哪里,我想着,或许你们已经死了,伤心欲绝,亲手替你们造了墓,把你们平常使用的东西,还有器皿,都放进去。

我还找到了你的永恒之心,我想着,你可能真的死了,连永恒之心都扔了,那东西我认得,我也不知道我为何能断定那块石头就是永恒之心,反正心里有种感觉,它确实是,没错。

我把永恒之心也随着那些东西一起埋了,没立墓碑,就埋在这个城市附近,我每年清明来扫墓,祭奠你们。

今年来的时候,却看见墓被人挖了,拦了警戒,里面的东西全部送去的文物局,文物局又把东西放在博物馆展出,我哭了好久呢…

落宇,我想我对不起你们,所有混进一个盗窃团伙,说我会开锁,跟他们一起夜盗博物馆,想把以前的东西都盗出来,重新找个地方埋好,没想到警察来抓的那么快。

还好碰见了你,没想到你也是来这里盗窃东西的,太好了,你没死。”

我懵了一会,原来这货是为了我们,才和一群小偷一起来盗窃,难怪我会那么巧的遇见他。

止殇对我,简直堪称忠诚到一定程度了,我完全没想到,我穿越了一千五百年,止殇等了我一千五百年,还给我们立了墓。

难怪那些考古学家会从墓里挖出永恒之心,还放在博物馆展出,又无法确定是什么墓。

搞半天是止殇弄的,专门为了祭奠我们,所以没立墓碑,保存的也一切完整。

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乱糟糟的,不像以前那样柔顺的披在肩上,给剪短了…

“止殇,你跟着我吧,你可知道你真正的身份,为何还要那么辛苦的找我?”我问。

止殇笑着,有点傻,可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道:“我知道,你对我说过,我的真实身份是虚空界界主欧阳天凤,拥有无上力量,还是九天凤鸟,百鸟之尊。可是我就是想跟着你,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笑着,依然没戳破,没说我们是仇人…只是我不忍心杀死你,才带在身边的…

失忆了挺好,免得知道真相后心塞。

带着止殇回别墅,我让他从冰箱里拿出点吃的,在微波炉里加热一下,随便吃,又选了我对面的房间,让他住下,这才没管他。

我这里别墅真的成了古代人收容所,又多了一个古代人…额,从古代活到现在的人,住在这里。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才拿出那颗永恒之心,刚刚从储物戒指里拿出来,它立即散发出强烈的光,将整个屋子彻底照亮。

我微微闭上眼睛,将永恒之心蕴在双手之间,双手抱环,平举胸前。

之前我一路上都没敢把永恒之心拿出来,是因为永恒之心的光太过明亮,即便我隐身,这东西也隐身不了,我拿出来等于直接暴露位置。

现在回来了,我在自己房间里,一切安全,拿出来也没啥关系。

我的元神,渐渐离体而出,从现在萌妹子的身体上,飘了出来,进去永恒之心中。

萌妹子不动了,永恒之心自动从双手间飞出,飞到一片恐惧地方,停在一人高的位置上,跳动得有力而富有规律。

以永恒之心为中心,我的身体渐渐凭空出现,一具和我以前一模一样的男子身躯,完美的显现出轮廓。

腹肌只有四块,身子略显单薄,十八岁少年的样子,唇红齿白,一头过膝黑色长发飘飘洒洒,像墨色瀑布一样垂下,皮肤白皙得像女人,又衬托得我不太健壮了。

瘦削的脸颊,尖尖的下巴,五官端正,还有些稚气未脱的样子。

我手指动了动,一件白色丝绸浴袍披在身上,宽松款式,只留下深v领口,露锁骨勾人,全身衣服在月光下散着淡淡的白光,一副远离尘世的样子。

我幻化好之后,径直扑到**,四仰八叉的躺着,一点刚刚幻化时候的气质都没有…

呜…其实我挺漂亮的,对不对…虽然和那些人比,有点柔弱了…

看着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的锁骨,当初在古代,我就没这么赤果果的穿衣过…不像杨戬,敢于在女仙面前露锁骨,引得一群女孩子脸红心跳…

到了现代社会,我稍微浪一点也没啥关系,时代在进步,人心也在进步嘛…

我躺着,又慢慢闭上眼睛,特么的…为啥变回来了,还是那么瞌睡,我已经睡了一整天,还是睡不醒,究竟是不是元神有问题。

还没思考呢,又睡过去了,就这么凌乱的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