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2)

一个三月的下午,天气很冷,风也大。斯嘉丽把旅行毛毯拉到腋下,赶车驶出迪凯特街,朝约翰尼·加勒格尔的锯木厂而去。近来,独自驾车出行很危险,她也知道这点。因为黑人已经完全失控,所以如今比以往更危险。正如阿希礼所言,州议会拒绝通过修正案果然招致严重后果。他们的断然拒绝犹如给了愤怒的北佬一记耳光。报复很快就来了。北方决定强行赋予黑人选举权,并宣布佐治亚州为叛区,对其施行最严格的军事管制。佐治亚州不复存在,成为继佛罗里达和亚拉巴马之后的“第三军管区”,接受一位联邦将军的管辖。

如果此前的生活已经不安又骇人,那如今的情况就是加倍糟糕。去年民众们眼中无比严厉的军管条例,跟如今波普将军颁布的法令一比,真是显得温和多了。眼看全州即将被黑人统领,未来真是一片黑暗、希望渺茫。人们只能在痛苦中无助地挣扎。黑人们感受到自己地位上升,知道有北佬军队做后盾,越发肆无忌惮、横行霸道起来。有他们在,城里谁都不安全。

如此疯狂又恐怖的时候,斯嘉丽也害怕。但她虽然害怕,却已下定决心,所以把弗兰克的手枪塞进马车坐垫下,就独自出门了。她暗骂州议会给大家惹来更大的灾难。这高尚英勇的行为,人人夸耀的壮举,到底带来什么好处了?结果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

斯嘉丽眼看着就要驶进一条小路。从那条路穿过几棵光秃秃的树,就是小溪洼地的棚屋区。她吆喝了一声,催马快跑。每次路过此处,她都心神不宁。这儿到处都是被军队丢弃的帐篷和木板屋,又脏又乱,住的都是脏兮兮的黑人流浪汉、黑人妓女和最下等的穷苦白人。亚特兰大城内外,就数这儿名声最差,据说无论黑人白人,犯了事都往此处躲。所以,北佬士兵若想抓谁,也会先到这儿来搜查。动刀动枪在这儿是家常便饭,当局懒得费心调查,通常就任由这些贫民窟居民自行解决他们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林子背后还有间制造劣质玉米威士忌的酒厂。入夜后,洼地的这些木板屋里,醉鬼们的吆喝声和叫骂声此起彼伏。

就连北佬也承认这是片灾祸之地,应该铲除,但他们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城内必须往返于亚特兰大和迪凯特的居民怨声载道。男人路过这片贫民窟,都会把手枪皮套解开;正派女人哪怕有自家男人保护,也不愿路过这里。这是因为常有醉醺醺的黑人妓女坐在路旁,大声辱骂她们,满嘴不堪入耳的脏话。

有阿奇陪着时,斯嘉丽根本没把这儿当回事。因为,就连最放肆的黑女人,也不敢在她面前笑一下。但自从被迫独自赶车,惹人气恼和愤怒的事便接踵而来。无论何时赶车经过,那些黑婊子似乎都要来招惹她。她别无他法,只能置之不理,暗自生气。她甚至不能向邻居或家人诉苦,从他们那儿寻求安慰,因为邻居们只会得意扬扬地说:“啊,那你还想指望什么?”家人呢,又会惊骇莫名地拼命阻止她,而她依旧打算出门。

谢天谢地,今天街边没有衣衫褴褛的女人!斯嘉丽驶过那条通向贫民窟的小路时,厌恶地瞥了眼前方空地。午后阴郁的斜阳下,是一片低矮的木屋。寒风吹过,一阵烧木头、煎猪肉和没冲洗过的厕所味便扑鼻而来。斯嘉丽头一扭,利落地抽了下马背,催它加快速度,好赶紧在前方路口转弯。

斯嘉丽刚松了口气,就见大橡树后突然悄无声息地闪出一个大块头黑人,吓得她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好在她并没失去理智,飞快勒住马,一把抓起弗兰克的手枪。

“你想干什么?”斯嘉丽尽量厉声喝道。大块头黑人赶紧躲到树后,惊恐地应道:“天哪,斯嘉丽小姐。我是大个儿萨姆!”

大个儿萨姆!斯嘉丽一时间似没听懂他的话。大个儿萨姆,塔拉庄园的工头!她最后一次见他,还是在围城那会儿。他究竟……

“快出来,让我瞧瞧你是不是真的大个儿萨姆!”

那人犹犹豫豫地从藏身之处溜出来。这大个子穿得破破烂烂,光着脚,下身是粗斜棉布马裤,上身是件联邦军军服。这衣服穿在他这么大块头的人身上,显得太短,也太紧。看清真是大个儿萨姆,斯嘉丽把枪塞回垫子下,开心地笑了。

“噢,萨姆!见到你真高兴!”

萨姆飞快地跑到马车跟前,骨碌碌乱转的眼里满是喜悦,一口白牙闪闪发光,两只大如火腿的黑手一把攥住斯嘉丽探出来的那只手。西瓜瓤般粉红的舌头伸了出来,身子扭来扭去,开心得活像只欢蹦乱跳、滑稽可笑的大驯犬。

“天哪,再见到家人的感觉真棒!”他嚷嚷着使劲捏紧斯嘉丽的手,直捏得她感觉骨头都快裂了,“斯嘉丽小姐,你咋这么坏,也使起枪来了?”

“萨姆,这年头坏人太多,我不得不带啊。你可是个体面的黑人,跑到这个贫民窟一样的脏地干吗?还有,你怎么不来城里找我?”

“斯嘉丽小姐,我不住这儿,只是暂时待几天。就算不要钱,我也不住在这儿。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懒的黑人。我不知道你在亚特兰大,还以为你在塔拉呢。我正打算一有机会就赶紧回塔拉。”

“围城之后,你就一直住在亚特兰大吗?”

“没有,小姐!我一直到处跑!”他松开她的手。斯嘉丽连忙活动了一下被捏痛的手指,看骨头是否还完好,“你还记得上次见我的情景吗?”

斯嘉丽想起围城之前那个大热天,她和瑞德坐在马车上,碰到大个儿萨姆打头的一帮黑人。他们列队走过尘土飞扬的大街,高唱着《去吧,摩西》,朝散兵壕而去。

“我拼命挖胸墙、装沙袋,直到邦联军队离开亚特兰大。负责管我们的那个上尉被打死了。没人告诉大个儿萨姆该怎么办。于是,我只好躲进林子。我想过回塔拉,却听说乡下都被烧了。而且,我也没法回去,怕被巡逻队的抓住,因为我没有通行证。后来,北佬来了。有个北佬上校看中我,要我给他喂马、擦靴子。

“没错,小姐!我一下子神气起来,觉得自己跟波尔克一样,是个贴身男仆啦。毕竟,我原来不过是个在地里干活的黑人。我没告诉那上校我是下地黑奴,可他——哎呀,斯嘉丽小姐,北佬什么都不懂,根本分不清贴身男仆和下地黑奴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就这么跟了他。舍曼将军去萨凡纳,我也跟着上校去了萨凡纳。天哪,斯嘉丽小姐,那一路上真是好吓人,他们又偷又抢,还到处放火——斯嘉丽小姐,塔拉被烧掉了没有?”

“他们点了火,但被我们扑灭了。”

“啊,听到这消息真高兴。塔拉是我的家,我还要回去呢。战争结束后,上校对我说:‘萨姆,跟我回北方,我给你很多工钱。’呃,跟其他黑人一样,当时我也想尝尝自由的味道再回家,便跟着上校去了北方。嗯,我们去了华盛顿、纽约和波士顿。上校一家就住在波士顿。没错,小姐,我也是个走过很多地方的黑人啦!斯嘉丽小姐,北佬的大街上好多马和车,数都数不清!我成天害怕被车撞死!”

“萨姆,你喜欢北方吗?”

萨姆挠挠满头鬈发的脑袋。

“呃,喜欢——也不喜欢。上校是个好人,明白我们黑人的心思。可他太太不行。她头一回见到我,就喊我‘先生’。她老这么叫我,我真是别扭极了。后来,上校告诉她叫我‘萨姆’,她才终于改口。但所有北佬第一次见到我,都叫我‘奥哈拉先生’,还请我跟他们坐在一起,就像我跟他们一样好似的。呃。我这辈子都没跟白人平起平坐过,现在也老得再也学不会这点。小姐,他们待我倒是不错,就是打心底里不喜欢我——不喜欢黑人。他们怕我,因为我块头太大。他们老是问我有没有被寻血犬追过,有没有挨过打。唉,天哪,斯嘉丽小姐,我这种黑人怎么会挨打!你知道的,像我这么贵的黑人,杰拉尔德先生才不会让任何人打我!

“我告诉他们埃伦小姐待黑人有多好,还说我得肺炎时,太太如何守了我一星期。可他们不信。斯嘉丽小姐,我好想埃伦小姐,也想塔拉,于是再也待不下去啦。一天晚上,我偷偷溜出来,上了一辆货车,一路回到了亚特兰大。要是你能给我买张去塔拉的车票,我就能回家啦。一想到能再见埃伦小姐和杰拉尔德先生,我就开心。自由的味道我已经尝够啦。我还是想有人天天给我饭吃,告诉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要是病了,也有人照顾我。我如果再得肺炎怎么办?那北佬太太会照顾我吗?不可能。她虽喊我‘奥哈拉先生’,却不会照顾生病的我。但埃伦小姐会照顾我——你怎么啦,斯嘉丽小姐?”

“萨姆,我爸妈都去世了。”

“去世?斯嘉丽小姐,你在跟我开玩笑吧?这么捉弄我可不好!”

“我没开玩笑,是真的。舍曼的人闯进塔拉时,妈妈就去世了。爸——是去年六月走的。噢,萨姆,别哭啊。求你别哭!你要是哭,我也会哭的。萨姆,别哭啦!我受不了。我们现在别谈这个,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苏埃伦小姐在塔拉,她嫁了个非常好的男人,叫威尔·本廷。卡伦小姐,她在一间——”斯嘉丽住了嘴。面对一个痛哭流涕的大个子,她怎么可能解释得清什么叫修道院,“她如今住在查尔斯顿。但波尔克和普利西都在塔拉……好啦,萨姆,擦擦鼻涕。你真的想回家吗?”

“是啊,小姐。但埃伦小姐不在,家跟我想象的不一样了——”

“萨姆,你愿意留在亚特兰大,为我干活吗?我需要一个车夫。近来坏人太多,我太需要一个车夫了。”

“是啊,你是需要一个车夫。斯嘉丽小姐,我一直想说你不该独自赶车到这一带来。你都不知道如今的黑人有多坏,尤其是住在贫民窟的黑人。你这样可不安全。我虽然到这儿才不过两天,但已经听人说起过你。昨天你经过这儿,有几个黑婊子冲你嚷嚷时,我就认出你了。但你的车跑得太快,我没追上。不过,我揍了那几个黑婊子一顿。真的!瞧,今天就没人敢出来了。”

“我看到了,谢谢你,萨姆。那么,你愿意替我赶车吗?”

“谢谢你,斯嘉丽小姐,但我还是回塔拉更好。”

萨姆低下头,光着的脚趾在地上乱画,脸上隐有不安之色。

“啊,为什么?我可以给你很多工钱。你一定要留在我身边。”

那张黑黑的大脸傻乎乎的,跟孩子的脸一样好懂。他抬头看向斯嘉丽,脸上满是恐惧。他走近了些,趴在车边小声道:“斯嘉丽小姐,我得离亚特兰大远点,最好还是回塔拉去。这样,他们才找不到我。我——我杀了个人。”

“黑人?”

“不,白人,一个北佬士兵。他们正到处找我呢,所以我才躲到了贫民窟来。”

“怎么回事?”

“那人喝醉了,说了很多蠢话。现在,我最受不了这个,于是掐住他的脖子——斯嘉丽小姐,我没想杀他的,但我手劲太大。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死了。我吓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才躲到这儿来。昨天见你经过,我就想:‘谢天谢地!那不是斯嘉丽小姐吗!她会照顾我,不让我被北佬抓走。她一定能送我回塔拉。’”

“你说他们在追捕你?他们知道是你干的?”

“是啊,小姐。我块头这么大,他们不会认错。我估计是全亚特兰大块头最大的黑人。昨晚他们已经到这儿来找过我,一个黑人姑娘把我藏在林中的一间木屋里,我一直躲到他们走了才出来。”

斯嘉丽皱眉坐了一会儿。萨姆杀了人她一点不惊慌,也没觉得沮丧。但不能让萨姆当车夫,让她很失望。如果有个萨姆这么大块头的黑人当保镖,那简直跟有阿奇一样好。不过,她一定要设法将他安全送去塔拉,绝不能让当局把他捉走。他这么宝贵的黑人,不能被绞死。他可是塔拉有史以来最棒的工头!斯嘉丽一点没觉得萨姆已经获得自由,反而认为他仍属于她,就跟波尔克、嬷嬷、彼得大叔、厨娘和普利西一样。他仍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所以必须受到保护。

“我今晚就送你去塔拉,”终于,斯嘉丽道,“好了,萨姆。我得再赶一段路,但日落之前应该就能回来。你就在这儿等我回来。别告诉任何人你要去哪儿。还有,如果有帽子的话就戴上,把脸遮住。”

“我没帽子。”

“喏,这是二十五美分。去找那些木屋里的黑人买一顶,然后到这儿来等我。”

“好的,小姐。”又有人告诉他该做什么,萨姆顿时松了口气。

斯嘉丽心事重重地赶车前行。塔拉能添一个下地干活的好手,威尔肯定欢迎。波尔克向来不擅长地里的事,以后也不会有什么进步。有了萨姆,波尔克就能到亚特兰大来,跟迪尔西重逢。这也是杰拉尔德去世时,斯嘉丽答应过他的事。

斯嘉丽抵达锯木厂时,太阳已经开始落山。时间比她预料的晚。约翰尼·加勒格尔站在一间简陋的棚屋前。这间棚屋是锯木厂的厨房,旁边那间细长的棚屋是工人的寝室。屋前有根圆木,五个囚犯中的四个都坐在那根木头上。他们又脏又臭,大汗淋漓,疲惫的身子一动,脚镣就哐啷作响,周身都是冷漠又绝望的气息。斯嘉丽目光锐利地瞥了一眼,觉得他们又瘦又不健康。但不久前租下这些囚犯时,他们明明都很挺拔健壮的啊。斯嘉丽从马车上下来,那几人甚至都没抬眼看她。但约翰尼转向她,漫不经心地扯掉帽子。跟她打招呼时,那张棕色的小脸跟坚果一样硬。

“我不喜欢他们这副样子。”斯嘉丽生硬地说,“他们看起来很不好。还有一个人呢?”

“说是病了。”约翰尼干脆利落地道,“在棚屋里。”

“什么病?”

“多半是懒病吧。”

“我去看看他。”

“别去。他很可能光着身子。我会管的。他明天就复工。”

斯嘉丽犹豫了。只见有个囚犯抬起疲惫的脑袋,无比痛恨地看了约翰尼一眼,随即又低头俯视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