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从小到大,七月约翰逊所受的教育都是不要抱怨,他也的确不抱怨,可他面临的事实是,今年是他有生以来最艰难的时候。这一年,许多事情都被搅得乱七八糟的,他简直不知道同一时期到底该关注哪一件事。
他的副手罗斯科·布朗——他四十八岁,七月二十四岁——兴冲冲地劝说他,最好学会应付这越来越多的麻烦事。
“是呀,你今年已满二十四岁,”罗斯科说,“不能寄希望于别人怜悯了。”
“我并不想要什么怜悯,”七月说,“只是希望一次只出一件麻烦事。我相信,那样的话,我就能应付了。”
“那样呀,你可不该结婚。”罗斯科说。
这句话在七月听来简直是奇谈怪论。他和罗斯科正坐在监狱门前。这里在史密斯堡算得上是一座监狱,只有一间牢房,门上的锁还不管用。关押犯人时,他们就用铁链子把栅栏捆住。
“我不明白这和结婚有什么关系?”七月说,“你知道什么?你又没结过婚。”
“我是没结婚,但我有眼睛。”罗斯科说,“对周围发生的事,我看得一清二楚。婚后你的头一件大事就是脸色变黄了。我挺高兴还打着光棍儿,可你脸色蜡黄。”他接着指出。
“我得黄疸病不怨爱尔迈拉,”七月说,“我是在密苏里那次倒霉的审讯时染上的。”
他的脸色的确仍很黄,体质也虚弱,爱尔迈拉对他的这两种情况越来越没有耐心。
“你的脸色要是能恢复正常就好了。”那天早晨她对他说。其实他比两个星期前好多了。爱尔迈拉个子不高,很瘦,肤色浅黑,缺乏耐心。结婚才四个月,七月发现她时常会意想不到地烦躁起来。她希望一切家务活儿都能一蹴而就,而七月干活儿一向井井有条。结婚才两天,她就因为嫌他干活儿慢而发了第一次脾气。如果说她曾对他有所尊重,现在则一点儿也不尊重他了。有时候他想,她可能从来就没尊重过他,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嫁给他呢?
“哎呀,桃子来了。”罗斯科说,“本·约翰逊一定是精神不正常才跟这个女人结婚的。”
“依你这么说,我们约翰逊家的人都有精神病。”七月略有不满地说。即便桃子根本算不上个好嫂子,也轮不着罗斯科来评论他死去的哥哥。他至今弄不明白本为什么给她起了“桃子”这么个绰号,因为她个子高又好吵架,怎么看也不像只桃子。
桃子正在史密斯堡的大街上拣着好路走。由于近来天旱,街上不像往常那样泥泞。不知为什么,她抱着只大红公鸡。她身高一米八,是城里最高大的女人,相反,本是约翰逊家族的小个子。还有,桃子说起话来没完没了,而本呢,别看他是一市之长,一个星期也说不了三句话。本死了,可她还是整天说个不停。
她肯定是为那件事来找七月的。过去的六个星期里,那件事已家喻户晓。
“喂,七月。”桃子说。那只公鸡扑棱了好几次,都让桃子把它摇晃得安静下来。
七月摘了摘帽子以示问候,罗斯科也同样做了。
“在哪儿弄的这只鸡?”罗斯科问。
“我的鸡,它就是不愿意在家里待着。”桃子说。“我在商店旁边找到了它。它要是不小心,就会让臭鼬给吃了。”
“要是它自己不小心,那是活该。”罗斯科说。
桃子一向认为罗斯科是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他本该懂礼貌些。在她看来,他比犯人好不了多少。她一直反对他当副司法官,但是在史密斯堡这地方,实在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
她问七月:“你什么时候去追捕那个杀人犯?”
“啊,马上就去。”他嘴上这么说,可是一想到要去追捕什么人,心里就烦。
“你呀,要是在这儿再坐上几天,他就逃到墨西哥去了。”桃子说。
“我想,在圣安东尼奥能找到他。”七月说,“我知道他在那儿有朋友。”
罗斯科不得不对他这句话嗤之以鼻。“对了,”他说,“有两个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得克萨斯保安队员,都是他的朋友。七月自己不让人家给吊死就算走运。我看哪,追杰克·斯普恩可不值得。”
“他值不值得去算什么,”桃子说,“为了本就值得。他是我丈夫、七月的哥哥、这个城市的市长。你以为谁在操心给你发工资的事?”
“我那点儿工资用不着谁来操心,”罗斯科说,“一个他妈的小矮子操操心就足够了。”他认为一个月只给三十块钱,简直少得可怜。
“你要是真的在挣那份工资,那个人根本不会逃掉。”桃子接着说,“你本来可以开枪把他打死,那才是他罪有应得呢。”
罗斯科不安地意识到,对于杰克的逃跑,在某种程度上他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市长的死使他慌了神,因为他喜欢市长,但更喜欢杰克。再者,发现本躺在大街上,身上有个大窟窿,他吓蒙了。当时人人都惊呆了,桃子都昏了过去。酒吧里有一半人都认为是那个驴贩子开枪打死了本,等罗斯科听完他们的讲述,杰克早已无影无踪。这显然是个意外事件,但桃子不那么认为,除了将杰克吊死,她什么也不答应。杰克若不是机警过人,及时逃走,恐怕已被吊死了。
这件事七月已听说了二三十遍,内容各不相同,一个人一个说法。他深知自己在这件事上的失职,因为去参加密苏里审讯之前,他做的努力不够,没有把杰克撵出城去。如果罗斯科当即逮捕那个人,事情也就顺利得多。但罗斯科除了抓过一个叫达顿的老人,从未逮捕过任何人。达顿在野外喝醉了,罗斯科知道自己有能力对付他。
七月有把握将杰克捉拿归案,因为赌棍们总要在某个城市的某个地方聚集,找到他们并不难。要是没染上黄疸病,他当时就去追捕他了。但是已经耽搁了六个星期,意味着这将是一次长途跋涉的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