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后,一个责任——一个罗斯科感到空前重大的责任——落到了他头上。像往常一样,这一重大责任从天而降。这天天气格外好,波光粼粼的阿肯色河在街那头缓缓流过。罗斯科无事可做,便坐在监狱前削木头。这时他见桃子约翰逊沿街走过来,身边是小个子查理·巴恩斯。查理是位银行家,也是全城唯一整天系着领带的人。他还是教堂的主管执事。人们普遍认为,如果桃子再婚,最可能娶她的便是他。查理是个鳏夫,比本富有得多。谁都不喜欢他,连桃子也是如此。但由于她很实际,哪怕她不喜欢他,一旦她想结婚,也会嫁给他。
罗斯科见他们过来了,赶忙合起折刀,把他削的那根棍子放进衬衫口袋里。削木头并不违法,可他不愿从此落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名声,尤其不愿当着一个很可能成为下一任市长的人的面削木头玩。
“早安,二位。”两人走近时,他对他们俩说。
“罗斯科,我想七月吩咐过让你照顾爱尔迈拉吧。”桃子说。
“是的,他说过要是抓到鱼就给她送一条去,可这几天我没弄到鱼。”罗斯科说。自从七月走后,他从没有想到过爱尔迈拉。现在连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不清楚,感到很内疚。
“如果我了解七月——我还真了解他——我敢说他交代的比这要多。”桃子说。
“啊,他说要是她叫我帮着提东西,我就去,可她没说。”他说。
“你什么时候见她的?”查理·巴恩斯问。他的样子一本正经,而像他这么个又矮又胖的人,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并不容易。
这个问题给了罗斯科当头一棒。他最近可能见过爱尔迈拉,可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这个女人很少到城里闲逛。婚后那阵子,她有时还到商店里花花七月的钱,可他不记得最近在商店里见过她。
“你了解爱尔迈拉,”他说,“她不常出来,老是待在家里。”
“可她现在没待在家里。”桃子说。
“我们想,她不在了。”查理·巴恩斯说。
“什么?她能去哪儿?”罗斯科说。
桃子和查理没有说话,沉默了一会儿。
“没准儿她只是想散散步。”罗斯科虽然这么说,但也感觉不怎么在理。
“我昨天就是这么想的,”桃子说,“她昨天就不在家,今天还是不在。我想她总不至于转悠一整夜吧。”
罗斯科不得不承认这种可能性不大。最近的镇子是鲇鱼林,离这儿二十公里,她不大可能去那里。
“没准儿她不想开门。”他说,“她常在白天睡觉。”
“没有,我进去看了,”桃子说,“里面连个人影都没有,昨天也没见人。”
“我们想她不在了。”查理·巴恩斯又说。他从不多说话。
罗斯科从他那张舒适的椅子上起身,站了起来。如果爱尔迈拉真走了,问题可就严重了。桃子和查理站在那儿,好像在等他采取什么行动,或者对他们说出她的去向。
“我怕她是遇上什么东西了。”他脑子里的想法脱口而出。森林里熊不少,据说还有豹子,尽管他自己一头也没有见过。
“要是她到处走,什么东西会把她抓了的。”桃子说,“也许是头动物,也可能是个男人。”
“咳,桃子,我不明白男人要她干吗。”罗斯科说。说完之后,才发现这话说得很可笑。不管怎么说,桃子终归与她有点儿关系嘛。
“我也不明白,可我不是男人。”桃子说着,瞪了瞪查理·巴恩斯。罗斯科认为查理未必想要爱尔迈拉,他可能连桃子也不想要。
他走到房廊边,朝街上望去,盼着能看见爱尔迈拉在街上站着。当副司法官这么多年,他从来没听说过一个女人就这么丢了,这件事发生在七月的老婆身上就更不公平了。街上只有一个农民和一队骡子。
“那么我去看看,”他说,“她可能出去串门了。”
“她会上哪儿串门?”桃子问道,“她和七月结婚以后,出门总共不过两次,城里人的名字她连五个都叫不上来。七月走了,我给她送了点儿苹果布丁去。我要是不给她送布丁,怕是谁也想不起她来。”
从她的话音里罗斯科明白他失职了。事实上,他原来是打算去看看爱尔迈拉的,可是时间过得太快,他竟然忘了这码事。
“我这就去她家。”他尽量轻松地说,“我想她会在的。”
“我们想她不在了。”查理·巴恩斯第三次这样说。
罗斯科立刻走了。他可不想整个上午光听查理·巴恩斯重复这句话。他向桃子行了个脱帽礼,便朝那房子走去,没想到桃子和查理居然紧紧地跟着他。他讨厌有人跟着他,可没有别的办法。他纳闷儿桃子为什么会给爱尔迈拉送布丁,因为这两个女人关系并不好。他估计爱尔迈拉一定是见桃子去找她就躲了起来。
屋子里果然空无一人,也找不出近一两天住过人的迹象。炉子上放着一块玉米饼,已被老鼠啃得不成样子。
“她常在阁楼上坐着。”罗斯科说。他只听见自己讲话,听自己讲总比听桃子讲好些。
“上面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桃子说。
这也是事实。**只有两床被子,算不上什么铺盖。七月是约翰逊家的小儿子,一向没有钱,也没置办过什么东西。
罗斯科绞尽脑汁,企图想出这里究竟少了什么东西,可是他以前没有上过阁楼,不可能知道这里少了些什么——只少了爱尔迈拉。
“他们俩结婚的时候不是穿着鞋吗?”他问道。
桃子厌恶地说:“当然穿着鞋。她还没有那么傻。”
“啊,屋子里没有发现鞋,无论是男人的鞋还是女人的鞋,”罗斯科说,“她要是走了,我想她肯定把鞋也穿走了。”
他们来到屋外,绕着房子转了一圈。罗斯科希望能找出点儿线索,然而房子四周尽是沾满露水的草,除了弄湿了两条裤腿,他一无所获。他越来越感到不安。倘若爱尔迈拉只是为了躲避桃子,他希望她不要再躲了,赶紧出来。如果七月回来发现新婚妻子丢了,他的悲伤是可想而知的。
在他看来,最恰当的解释是熊,尽管他也知道这一解释未必圆满。假如一只熊走进来把她抓了去,地板上总会有血迹。再说,还从来没有发生过熊到史密斯堡抓女人的事件,倒是有一只熊在鲇鱼林附近的一所房子里抓走过一个婴儿。
“我看她要不是藏了起来,就是让熊抓走了。”他闷闷不乐地说。他这个副司法官的担子顷刻间加重了。
“我们想她不在了。”查理·巴恩斯不耐烦地说。如果熊把她吃了,她当然就不在了。
“他的意思是她出走了。”桃子说。
这根本说不通,因为她刚和七月结婚不久。
“出走去哪儿?”他说,“出走去干什么?”
“罗斯科呀,上帝赐给火鸡的聪明都比你的多。”桃子说道,她已顾不得斯文,“她要是出走就是出走,出走。我看她是跟七月住腻了。”
这种看法太极端,连这么想一想都让罗斯科头痛。
“天啊,桃子!”他目瞪口呆地说。
“没有必要赌咒,罗斯科。”桃子说,“我们已经看出早晚要出事。七月是个蠢货,要不然就不会跟她结婚。”
“可能是熊。”罗斯科说。他突然意识到,她死掉倒比跑掉更好些。如果爱尔迈拉死了,七月迟早会渡过难关;如果她跑了,那就无法预料七月会怎么办。
“照你这么说,痕迹在哪儿呢?”桃子问道,“如果熊来了,城里的狗就会叫个不停,马也会吓跑一半。可现在跑掉的只有爱尔迈拉一个人。”
“天哪!”罗斯科又叫了一声。他知道无论如何他都要受责备了。
“我断定她是坐那条运酒船跑了。”桃子说。就在七月走后的一两天,曾有一条船逆流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