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以后,守仁养了好几天才勉强走得动路。这天早上从屋里出来,抬头一看,吓了一大跳!就在屋边的一棵小树上挂着一个尺把长的东西,圆睁着一双怪眼,浑身上下血糊糊的,地上也滴了一小摊血。再细看,原来是只剥了皮的野兔。
一时间守仁有些莫名其妙,不知什么人把这死兔子挂在自己的屋门口。想了半天忽然明白了:这准是尔古送来的礼物,算是还那一袋米的人情。
虽然和尔古没打过几次交道,话也没说几句,守仁却知道尔古其实是个实心实意的老实人。既然人家把兔子肉送来了,自己要是不吃,只怕人家不高兴,就让老何炖了一锅兔肉,俩人美美地打了一回牙祭。
这次守仁可没忘了告诉老何:“兔肉是尔古送来的。人家是用这些东西来还那一袋米的人情呢。”
从这天起,驿站门外隔三岔五就会挂着野兔、山鸡、斑鸠之类的野味。看来尔古把守仁的这份人情看得挺重。
想起尔古孤身一人没家没业,也没有一个寨子收留他,本来就是个精穷的人,现在还要把好不容易弄到的一点儿猎物送给自己,守仁心里不忍,就每天天不亮在门口等着。等了两天,果然,天蒙蒙亮的时候,尔古手里提着一只山鸡走过来,忽然看见守仁,转身就要走。守仁赶忙上前叫住他:“你来,我有话跟你说。”
这一次尔古倒没有再跑。
王守仁把尔古领进屋里坐下,问他:“听说你不是苗人,怎么跑到苗人的地方来了?”
“我父亲阿格阿鲁是路萝寨子的大头人。路萝寨子归架勒则溪大土舍阿麻大人管,后来阿麻大人和土司老爷打仗,我父亲也跟着起兵,结果被土司老爷打败,一家人都死了,就剩了我一个,不敢在彝人的地方待,只好逃到龙场来,这里是苗人的地方,土司老爷不会派人来抓我。”
这场叛乱是多年前的事了,王守仁当然不了解内情。他只隐约知道水西地方共分十三个“则溪”,每个则溪大约相当于汉地的一个县。除了罗甸的“则窝则溪”由大土司亲领外,其他十二则溪分别由土司的十二家宗亲统领。这“土舍”就是土司的宗亲,也是权力和地位仅次于土司的大贵族。尔古说的“架勒则溪”远在水城一带,离龙场有数百里。
“你来龙场几年了?”
“我不识数。”尔古把手放在腰间比画着,“来龙场的时候大概这么高。”
估计尔古逃到龙场时也就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一个人在野林子里熬了十来年,真不知受过多少罪。到这时候王守仁才第一次明白:在这世界上受苦的人太多了。自己当初挨廷杖,下诏狱,受的那点儿委屈和痛苦说小不算小,要说有多大,好像也算不得什么,恐怕连尔古受的罪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