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2)

奥古斯塔斯为自己不善于追踪感到恼火。他断定蓝鸭往西去了,但实际上他一过雷德河便去了北边。考尔是不会干这种事的,他肯定会跟着蓝鸭的踪迹一直走下去,或者让狄兹来追。

靠近加拿大河时,地面坎坷不平,他便向南绕行,那里平坦得多,因为他想尽量不把他的马累垮。

他垂头丧气地骑了一个上午,原打算一天之内抓住蓝鸭,但没能如愿,看来那个坏蛋比他更有计谋。这样的旅途对罗丽娜来说太苦了。他本该借考尔那匹母马,但待他意识到这一点,已为时太晚。事到如今,罗丽娜可能已经死去,或者被毁了。当保安队员的时候,他曾协助救过几个被科曼切人掳去的人,巧的是如果被掳的是女人,他总是晚到一步。她们往往已失去思维能力,一心只想死。这些人一旦回到自己人中间,便会真的死掉,而她们周围的人也肯让她们死。

正在他思索时,印第安人向他发难了。他估计不出来这些印第安人在什么地方藏着,因为他正走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开始他只听到一声类似子弹飞入草丛的声音,那声音来自离他的马十米远的地方。后来,这种子弹穿过草丛的声音比打枪的声音更清晰可辨。在听到枪声之前,他已经催马飞快地向南奔去。他觉得一共有十一二个印第安人,但他无心去数,因为尽快跑开更重要。但是,几分钟后,他便知道他无论如何也跑不掉了,因为他的马体力不支,跑得很慢。

马越跑越慢。他希望能找到一条溪流、一片河岸或者一条沟壕,这样他便可以有个隐蔽之处,但在他的视野内,只有无尽的辽阔草原。他很想从他们中间杀过去,如果能打死他们中的三四个人,他们就无心恋战了。然而,假如他们中有一个会动脑子的人,他们就会打他的马,这么一来他将插翅难逃。

他在草原的偏东方向隐约看见了个白色的东西,便朝它骑去,原来是一大堆野牛骨头。这又是一个人们成批宰杀过野牛的地方。奥古斯塔斯从白骨中驰过时,看见一片过去野兽打滚儿留下的泥淖地。这里比平原地面稍微低一些,不足三十厘米深。但他知道,这是他能找到的最佳地点。这时,印第安人离他不远了。他跳下马,从马背上取下步枪及子弹袋,扔进低洼地里,然后抽出刀子,将缰绳紧紧缠在一只手上,将刀子扎进马脖子,切断了马的颈静脉。血如泉水般涌出,马拼命地挣扎,血溅了奥古斯塔斯一身,但他死死拉住缰绳不放。马倒下时,他设法让它倒在洼地的一边,血流如注,淌进土里。马再次挣扎着要站起来,但奥古斯塔斯使劲拉了它一下,它便不再动了。

这是破釜沉舟的一招,也是他能想到的唯一使他有机会取胜的一招。对方的马闻到新鲜血味会却步不前。再者,他必须用马体做胸墙。他本可以用枪打死它,但这样做可省下一发子弹,而且马血的气味也能起些作用。

马不再动弹了,他便立即拿起步枪。印第安人还在射击,但仍在有效射程之外。他再次听到子弹打进草丛里的声音。奥古斯塔斯将枪架在垂死的马的背上,等待着。印第安人朝他追来时大喊大叫,其中一两个人手中举着长矛。长矛只能用来虚张声势,要么在他们将他活捉后用来把他刺死。

果然,当他们离他二三十米远时,他们的马嗅到了血腥味。这时,血还在从快死的马的脖子里往外流。它们不仅慢了下来,而且开始逡巡不前或者向后退缩。与此同时,奥古斯塔斯的枪响了。印第安人惊慌起来,他们用枪狠抽他们的马,但它们已经惊恐到了极点。有两匹马卧在地上死活不肯动。他便不失时机地朝马背上的人开枪。没有什么目标比五十米处坐在一匹不动弹的马背上的印第安人更好瞄准的了。那两个人立即倒地死去了。奥古斯塔斯补充了两发子弹,擦了擦眼睛上的汗水。马血给了他机会,否则他即使开枪再快,枪法再准,也难免不被他们追上打死。这时,印第安人又在试图策马组织进攻,但是马不听话,它们不停地向两边蹦跳和向后退。有几个人想绕到南边包抄,就在他们拨马转身时,奥古斯塔斯又打死了两个。后来,一个印第安人干了件胆大包天的事——用一条毯子将马的眼睛蒙住,让那匹不知所措的马盲目地向前冲。那个人好像是位首领,至少他手里的矛最长。他一手持枪,一手握矛向奥古斯塔斯冲来时,想把枪举平,结果枪脱了手。奥古斯塔斯差点儿笑出声来。那个印第安人居然用矛向他进攻,真够勇敢的。奥古斯塔斯在他跑到离自己不足十米的地方时把他打死了。奥古斯塔斯让他跑得这么近,是为了利用这个机会夺过他那匹马,不料那个印第安人落马之后,马惊恐地逃走了,奥古斯塔斯不敢去追它。

剩下的印第安人失去了进攻的勇气。战斗持续了不到五分钟,他已经打死了五个印第安人。奥古斯塔斯装上子弹后又打死一个落荒而逃的印第安人。他完全有可能再打死一两个,但还是决定不冒这个险了,因为他的处境很危险。周围也许会有更多的印第安人,尽管他认为可能性不大。他们也许已经倾巢出动,这么一来,他已打死了一半。

暂时用不着开枪了,奥古斯塔斯仔细审视了当下的情况,发现最糟糕的是没有人与他谈话。在过去几分钟里,他遇到了生死的考验,这可不能说没意思,但是,即便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如果没有人与你谈论,也应算是件憾事。在过去的岁月里,使战斗津津有味的不是敌人,而是战友。看看与他并肩作战的人在遭到进攻时都作何反应,是很吸引人的事,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的。

就拿豌豆眼来说吧,他最关心的是不能把子弹打光。他在找射击目标时总那么小心翼翼的,有时整场战斗里他都只瞄准而从不扣动扳机。

如果有人指出他的毛病,他就说:“白白浪费一发子弹。”但话又说回来,只要他开枪,很少有打空的时候,这也是因为他从不打三十米外的目标的缘故。

观察考尔打仗也颇有趣。战斗出英雄,他便是这种英雄。考尔骁勇善战,一旦发现了敌人,他便穷追不舍,全然不顾这样做会有什么危险。战前他会拟订缜密的计划,战斗一旦打响,他便千方百计冲上去,把他们消灭。考尔的性情里蕴藏着杀机,他会不停地杀下去,甚至当情况已不需要时,仍不肯罢休。他一旦杀红了眼,便难以冷静下来。考尔从未被彻底打败过——只有死亡才能做到这一点。他的理由是:只要还有一个人活着,就不能说被打败了——不能说被彻底地打败了。

奥古斯塔斯认为考尔的理由不够准确。人们可能打仗打厌了,于是就想退出战场,也有些人甚至会竭尽全力避开战斗带来的恐怖。

狄兹了解这一点。他从不朝逃跑的人开枪。考尔则不然,只要那人向考尔进攻过,哪怕追出七十公里,他也要把那个人打死。狄兹打起仗来既谨慎又精明。他可能也知道鲜血的计策。但狄兹的绝招儿是反埋伏。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敌人到来的前一两天,他似乎就能预感到。“你是怎么知道的?”人们问狄兹时,他无法回答。“就是知道呗。”他说。

剩下的六个印第安人虽然逃出了步枪射程,但没有离去。奥古斯塔斯看见他们正在讨论什么。他们远在三百米外,热浪在他与他们之间形成了飘浮不定的幻影。

奥古斯塔斯不认为自己的处境有多么严峻,除非还有更多的印第安人。天气酷热,血滩上嗡嗡地飞着成群的大苍蝇,这点儿小事算不得什么。那天早晨他在罐子里装满了水,而且加拿大河就在北边不足二十公里处。那几个印第安人似乎没有败退的意思,他们好像并不认为他们已经没有取胜的希望了。他们也许会在晚上来抓他,但他并不打算一直留在这里,天一黑他就要到河边去。

六个印第安人整个下午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们间或朝他的方向开一枪,希望碰上好运气。后来,有一个人骑马往东去了。大约一小时后,他与一个白人一同回到原处。白人支起一个三脚架,用大口径猎牛枪朝他射击。

事情的发展不妙。奥古斯塔斯不得不连忙在马的另一侧为自己挖了个浅坑。这里的马血与苍蝇更多,但总不至于带来像大口径子弹那么大的威胁。一小时内,马被好几发这样的子弹击中了。奥古斯塔斯不停地挖,幸运的是那个人的枪法并不准,有些子弹从他头上呼啸而过,也有一两颗打在他的马鞍上,又弹到一边去。

在野牛猎手装子弹的工夫,奥古斯塔斯以极快的速度开了一枪。他将枪口微微抬高,以弥补远距离造成的误差。这一枪没有击中那个人,但打伤了他们的一匹马。马的嘶叫使那个射手心神不定,他将三脚架后撤了五十米。奥古斯塔斯继续伏在坑里,等待天黑。离天黑只有一小时了。

那个射手一直把他困在那里,但天黑了他不能再射击时,奥古斯塔斯马上从他那匹死马身体安人身上搜寻了一些子弹。那几个人身上的子弹都不多,可是有一个人的枪不错,于是奥古斯塔斯带上了那支枪,以防不测。他讨厌拿着马鞍走路,但是它多少可以用来暂时抵挡一下。如果他在野外被包围,马鞍便是他唯一的防身之物。

就在他一具尸体一具尸体地搜罗弹药时,东边突然传来啪啪的枪声,他心头咯噔一震。真奇怪。也许是印第安人之间发生了火并,或者是别的什么人来了。枪声停息后,他听见了马跑的声音——很可能是印第安人在撤退。

新的情况使他进退维谷。他本打算拎着沉重的马鞍步行去河边,如果附近有刚来的人,他们可能很友好,他也就不必再拎着这个马鞍了。可能是某个牛群的侦察员偶然碰上了这伙敌人,虽说那条赶牛的大道更靠东一些。

不管怎么说,他不能放过这个偶然的机会,于是便朝枪声走去。草原黑了下来,天空仍有一抹灰白。他不停地止步倾听,但一开始什么也听不见,草原上一片宁静。

第三次停下来时,他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那声音很弱,听得出是白人的声音,这是个令人鼓舞的征兆。他蹑手蹑脚地朝他们走去,尽量不发出声来。拿着个马鞍走路很难不发出声响,但他不敢扔掉它,怕在黑暗中回不到原来的地方。这时,他听到了马打响鼻的声音及马嚼子的晃动声。他离他们越来越近了。他站了一会儿,等月亮出来。月亮升起后,他又向着有声音的方向走近了些,希望能看见什么,结果只听见人们在压低声音说话,像是在争论不休。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一个声音说,“据我所知,这儿可能有五百个印第安人。”

“我去找他们。”又一个声音说。那声音像是小姑娘的,令奥古斯塔斯百思不解。

“算了吧,”第一个声音说,“你会捉野兽不等于你会捉印第安人。”

“我能找到他们。”小姑娘说。

“要是你运气不好,他们就会抓住你煮汤喝。”那个人回答道。

“我不信这儿有五百个印第安人,”第三个声音说,“我不信这地方还能剩下五百个印第安人。”

“是呀,即使只有一百个,也够咱们应付的。”第一个声音指出。

“我想知道咱们来的时候他们在朝谁打枪。”另一个人说,“虽然是打野牛的枪,但我不信是在打野牛。”

奥古斯塔斯知道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于是便清了清嗓子,既不可大声喊,又必须使声音够大。

“他们在向我开枪,”他说,“我是麦克克里队长,我过来了。”

他向一边跨了几步,因为他知道,精神高度紧张的人对事物的反应就是盲目开枪,没有什么比走近一伙思想极为紧张的人更危险的了。

“别太紧张,别朝我开枪,我是你们的朋友。”他说。这时他看见了那几匹马的轮廓。

“我讨厌在黑夜里走路。”他大声补充道。他这样说倒不是为了说明什么问题,只是想借此让这几个生人别害怕。

他看见四个人站在他们的马旁边,黑暗里他很难看出他们的样子。他把马鞍扔到地上,然后走上前去与他们握手。

“你们好。”他说。那几个人虽然与他握了手,但没有一个人说话。他的意外出现显然吓得他们说不出话了。

“好啦,算见过面了。”奥古斯塔斯说,“我是奥古斯塔斯·麦克克里,我在追一个叫蓝鸭的土匪,你们有他的什么消息吗?”

“没有,我们刚到这儿。”其中一人说。

“我知道这个人,”七月说,“我叫七月约翰逊,史密斯堡的司法官,从阿肯色来。这是我的副手罗斯科·布朗。”

“七月约翰逊?”奥古斯塔斯问道。

“是的。”七月回答说。

“天哪,你是个好人,”奥古斯塔斯说,“我们正盼着你去孤鸽镇呢,你还真来得克萨斯了。你如果还在追杰克·斯普恩,那你可错过他五百公里了。”

“我有更要紧的事要办。”七月十分严肃地说。

奥古斯塔斯觉得这个人还年轻,虽说天黑了,他看不清,但听他的声音很年轻。

“看来你把全家人都带上了。”奥古斯塔斯说,“一般来说,司法官是不带孩子上路的。你是在路上捡的这两个小东西吗?”

没有人回答。他们静静地站在那儿,似乎这个问题过于复杂,难以回答。

“印第安人把你的马打死了?”七月问。

“不是。是我把它杀了,”奥古斯塔斯说,“用它当掩体。平原上没有地方藏身。我听见你们打枪了。打死他们了吗?”

“不像,”七月说,“我也许打中了那个野牛猎人。我们从来没想到会碰上印第安人。”

“下午我打死了六个,”奥古斯塔斯说,“一开始他们有十二个,不算那个打野牛的。我判断他们是替蓝鸭干的。他劫了一个女人,我在追他。我看他派这些人来是要把我拖住。”

“希望他们人不要太多,”罗斯科说,“我还从来没有打死过一个印第安人呢。”

其实他什么人也没有打死过,连打死人的可能性也没有想过。在史密斯堡,人们不是不知道什么是突然死亡,但这种事不常发生。当印第安人把枪口对着他们并朝他们开枪时,他惊呆了,直到七月拿起步枪开火时,他才明白过来,知道他们受到了袭击。他慌慌张张地拔出手枪打了几下,不仅没有打中印第安人,反而惹得七月生了气。

“你纯粹是在浪费子弹,手枪根本打不了那么远。”他说。后来印第安人逃了回去,这件事情也就平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