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们开始谈论黄石河了。他们觉得那里似乎已经到了北极,或者至少是他们这次赶牛北上的终点。在他们的脑海里,黄石河具有一股魔力,部分原因是还没有人真正了解它。杰斯帕·范特还相信了一则谣传,说黄石河与密西西比河一样宽,一样深。一路上人人都试图让杰斯帕相信河水深点儿浅点儿没有关系,只要马能游过去就没有问题,但杰斯帕则认为那种理论违背了普通常识——河水越深,危险性就越大。在他看来,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他听说潜流能把人吸下去。河越深,就会被吸得越靠下,杰斯帕极度害怕被潜流吸下去。他尤其不想在黄石河里被吸下去。他用旧猪油桶给自己做了两个粗糙的漂浮物,万一黄石河与密西西比河一样深,他过河时就可以使用了。
“我走了这么远,不能只为了在他妈的那条河里淹死。”杰斯帕说。
“那可不是最后一条河,”奥古斯塔斯说,“蒙大拿的边界也不在黄石河。密苏里河还靠北边,那才是条大河呢。”
“要是那样,我可没心思过那条河。”杰斯帕说。这一路上他好像有一半时间用来揣摩被吸入河底会是怎么个难受劲儿。他想让人们理解,他是心甘情愿来冒这些风险的。
“我看如果队长想继续往北走,那你不过密苏里河也不行。”盘子说。杰斯帕对河流的恐惧感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没有人愿意过河,但是在整整四千多公里的路程里无休止地议论危险是于事无补的。
“啊,杰克谈到过米尔克河,还有一条河叫玛丽亚斯。”奥古斯塔斯说。
“看来你会得到满足的,”杰斯帕说,“咱们还没走够吗?我可是真想进一家古老可爱的沃斯堡的酒吧。我还想趁我的家人还活着的时候回家呢。”
“那不是咱们的计划,”奥古斯塔斯说,“咱们来这儿是要建立牧场,家长里短的事儿我不感兴趣。我们雇了你一辈子,你真该在离开家以前对乡亲们说声永别。”
“咱们已经到这儿了,下一步该干什么?”大嘴唇问道。这是一个挂在每个人嘴边的问题。一般说来,一次赶牛活动结束后,牛仔们就转身回得克萨斯去,但大多数赶牛人到达堪萨斯便停下来,那里比这儿离他们的家近得多。他们中很多人暗暗怀疑能否一路顺风地回到得克萨斯去。他们当然知道方向,可是立即返回就要在冬天赶路,另外还有印第安人,虽说他们没有找麻烦,但他们回去的时候就有可能跟印第安人干上一仗。
“我喜欢城市,”大嘴唇又说,“不一定非圣路易斯不可,是个镇就行,只要有一两个酒吧能让我进去就可以。我可没有露天过冬的打算。”
考尔知道人心浮动,但他仍然无意停下来。杰克说过,最丰美的土地还要靠北,接近加拿大。没有仔细四处看看就停下来不走,太可惜了。他计划将其余的人留下,自己一个人到黄石河以北做一次长途旅行,但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主要是怕印第安人骚扰牛群。虽说一切都很平静,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高枕无忧。很可能发生残酷的战斗,而他不想在他离开的时候发生那种事情。
后来,他决定派奥古斯塔斯去。“我不想让你成为头一个看到那个地方的人,但是总得有人去看,”他说,“你想去吗?”
“嘿,当然想啦。”奥古斯塔斯说,“让我离开这些枯燥乏味的谈话人,简直太高兴了。我也许会经过迈尔斯城,看看谁家还保存着香槟酒。”
“还是请你先去看看再说吧。”考尔说,“我看迈尔斯城的大街上未必能办起好牧场,我还怕你一旦到了酒吧,就不想再往远处走了。咱们需要找个地方,在冬天到来之前把房子盖起来。带一个人去,万一遇到麻烦。”考尔建议道。
“我能摆脱麻烦,”奥古斯塔斯说,“可是如果我不得不带上一个像杰斯帕那样的废物,只会误我的事。这些放牛娃没有一个是真正野外干活儿的人。在保德河,咱们把最后一个能干人埋了,还记得吧?”
“记得。”考尔说。
“你可别在这个地方办的错事太多,”奥古斯塔斯说,“否则你就变成熊屎了。”
“带豌豆眼去吧,”考尔说,“豌豆眼服从命令。”
“是的,他会那么做的。”奥古斯塔斯说,“我想我要带他去,尽管他说话不多。”
豌豆眼对与奥古斯塔斯一同到北边去探察并不热心,但因为是队长叫他去的,他便将铺盖卷儿捆在马鞍上,准备出发。除了把铺盖卷儿牢牢捆好,他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磨他那把刀。有一件事豌豆眼是坚信不疑的,那就是,只有傻瓜才在外出时不带快刀呢。很显然,旅途当中总免不了要用刀切点儿东西,或者剥皮和削刮什么的。只要刀磨好了,豌豆眼就算基本准备就绪了。他知道这一路上也别想休息,因为是与奥古斯塔斯同行,他的嘴老是说个没完。不断地听他唠叨就无法放松下来。此外,奥古斯塔斯还总好问问题,他连懂都不懂,更不必说回答了。
这天上午他们出发时正刮着风,一块乌云已经开始在西北方向形成,人们在谈论下雪的事。
“还在孤鸽镇的时候我就说过,咱们要是不赶快动身,就要在冰上过他妈的黄石河了。”杰斯帕提醒大家,“好时光都过去了,看来还是我说得对。”
“即使你说对了,你也是错的,杰斯帕。”奥古斯塔斯边说边往鞍袋里多塞了两盒子弹。
“我想知道为什么,古斯。”杰斯帕说。奥古斯塔斯总找他的碴儿,杰斯帕十分恼火。
“我回来后再给你解释。”奥古斯塔斯说,“走哇,豌豆眼,看咱们能不能找到加拿大。”
他们俩在全体人员的注视下骑马远去。渐渐逼近的乌云使大家感到压抑。波·坎波到外边找什么植物的根去了。
奥古斯塔斯与豌豆眼离开营地两公里后遇见了他。“波,你是个漫游郎啊,”奥古斯塔斯说,“在这片古老的平原上能找到什么好东西?”
“野洋葱头,”波·坎波说,“我想吃洋葱了。”
“我倒挺想来一罐波本威士忌,”奥古斯塔斯说,“不知道咱们俩谁的愿望先得到满足。”
“再见。”波·坎波说。
一天半以后,他们俩骑过一处野草丛生的绝崖,看到了数公里以外的黄石河。他们骑到河跟前时,约有五六十头野牛正在河边喝水。一见两个骑马人,它们四散而逃。那团黑云已经刮走,在他们的眼力所及的范围内,天空碧蓝清晰。那条河水流湍急,但不算深。奥古斯塔斯过河的时候停了一下,俯身捧起水喝了几口,冰凉的河水沁人心脾。
“好甜的水,但比不上波本威士忌。”他说。
“杰斯帕用不着那两个浮桶了。”豌豆眼说。
“他会用的,”奥古斯塔斯说,“他真的紧张起来,就会从马背上掉下去。咱们追一会儿野牛吧。”
“追野牛干吗?”豌豆眼问。波·坎波给他们装备了不少肉,所以他不明白奥古斯塔斯为什么要费劲去追野牛。剥牛皮很费事,况且他与奥古斯塔斯又用不了那么多肉。
然而,要么跟着奥古斯塔斯追,要么落在后边,因为奥古斯塔斯已经飞马朝野牛群追了过去,它们刚跑出两公里远。他很快就把它们轰得重新跑起来,然后他就在它们一边骑马跑着,和牛群离得很近。豌豆眼毫无防备,因而落后了许多。他一直等着听奥古斯塔斯那支大口径枪的轰鸣,但是没有听见。跑了三公里多之后,奥古斯塔斯在一块小高地上静静地坐了下来。野牛还在跑,离他们约四五公里远。
“打着了吗?”豌豆眼问。
“没有,我不是打猎。”奥古斯塔斯说。
“你就是想把它们赶跑,还是为什么?”豌豆眼问道。与往常一样,奥古斯塔斯的行为完全让人摸不透。
“豌豆眼,你还不理解这次外出的意图。”奥古斯塔斯说,“我只是想再追一次野牛,我不会再有多少机会,别人也不会有了,因为很快就没有野牛可追了。这也是一项了不起的户外运动。”
“那些公牛会挑了你。”豌豆眼提醒他,“还记得老巴娄吗?一头公牛挑了他的马,马摔倒了,压在他身上,把他的胯骨压碎了。”
“巴娄的思维太慢,”奥古斯塔斯说,“他就那么冲着它们骑马跑过去,那还不得叫牛挑啦?”
“胯骨压碎以后,他走路也慢了。”豌豆眼说,“不知道巴娄现在怎么样。”
“他搬到塞金去了,或者在那一带的什么地方,”奥古斯塔斯说,“跟一个胖寡妇结婚,生了一群孩子。你应该像他一样,可你现在到了蒙大拿。”
“啊,不让我当光棍儿,我还不干呢。”豌豆眼说。
“你知道这一点并不等于你会享受这一点,”奥古斯塔斯说,“我记得在孤鸽镇你就有个好机会能找个寡妇。”
又提寡妇的事,豌豆眼感到很遗憾。他差不多已经忘记寡妇科尔和他帮她从晒衣绳上收衣服那天的情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彻底忘掉——他肯定已经遗忘了很多重要得多的事情,然而这件事依然记得,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在脑海中浮现。假如他和一个寡妇结了婚,他的脑子里就会被这类事情充斥,那他就连思考问题的时间都没有了,甚至不会再有时间磨刀。
“你见过山地人吗?”奥古斯塔斯说,“他们常到这里来捉水獭。”
“啊,我遇见过老基特,”豌豆眼说,“你应该记得,你在那儿。”
“对,记得,”奥古斯塔斯说,“我向来瞧不起基特·卡森。”
“为什么?基特·卡森怎么了?”豌豆眼问道,“他们说他什么都能跟踪。”
“基特虚荣心强,”奥古斯塔斯说,“我容忍不了男人的虚荣,女人的还可以。我年轻的时候要是到这北边来,也会变成个山地人,可是我上了河船去干活儿。在那个时代河船上的妓女穿的衣服还包不住鞍头呢。”
再往北走,他们遇到了更多的野牛,大部分是二三十头一群的。过了黄石河向北走的第三天,他们打死了一头瘸了的小野牛,把牛肝吃了。次日一早他们动身的时候,许多秃鹫和两三只草原狼在四周转悠,等待他们离开牛的尸体。
这天上午天气晴朗,只有一两个小时很凉,很快便阳光灿烂、温暖异常。大地向北延伸,像他们走过的几千公里一样。极目远眺,一片棕黄,野草随风摇曳。
“天哪,考尔到底想要多少土地?”豌豆眼问道,“瞧这一大片,无论对谁来说都够了。”
“你算说对了,很多人见到这么一大片土地就不再往前走,”奥古斯塔斯说,“考尔也会那么做的。可咱们还是再走一两天吧,还没有见米尔克河呢。”
“那条河里流的是牛奶吗?”豌豆眼问。
“我说豌豆眼,你也好好想想,”奥古斯塔斯说,“北方连奶牛都没有,怎么会有牛奶在河里流呢?”
“那他们为什么叫它米尔克?米尔克就是牛奶。”
“傻瓜就是傻瓜,”奥古斯塔斯说,“听了你说话,我马上也变成了个大傻瓜。”
“啊,杰斯帕要是不停地为过河担心,他的精神早晚会垮的,”豌豆眼说,“我想咱们其余的人还能保持头脑清醒。”
听他说帽子溪牧牛公司的人头脑清醒,奥古斯塔斯笑得前仰后合。“不错,他们可以把清醒的头脑保存在顶针里,”他说,“可是有谁身上带着顶针呢?”
西边有一片小高地,奥古斯塔斯骑马跑上去,想看看那个方向的土地怎么样。豌豆眼还是像刚才那样向北一路小跑,没有注意。奥古斯塔斯时常跑开去看风景——他是这么说的——但豌豆眼感到没有必要每次都跟他去。
这时候,豌豆眼听到了马跑的声音,便四处张望,寻找奥古斯塔斯,他还以为奥古斯塔斯又赶跑了一小群野牛呢。然而,眼前的景象立即使他僵在那里——奥古斯塔斯正从那个小高地的坡上飞快地骑过来,身后有二十个印第安人骑马穷追不舍。他肯定是骑马闯到印第安人中去了。印第安人又开枪又射箭,一颗子弹飞到了豌豆眼前边的草丛里,他端起步枪朝印第安人开了一枪才拨马往回逃。差不多一小时前,奥古斯塔斯和他过了一条相当宽的河,河边有树,岸上长着草和灌木。他以为奥古斯塔斯要向那里跑去,因为在这片开阔的草原上,那里是唯一可以找到掩护的地方。就在他开始逃跑的时候,五六个印第安人向他追了来。他转了个弯,去和奥古斯塔斯会合。奥古斯塔斯腿上已经中了两箭,他用步枪筒抽打着马,马便全速跑起来。
幸而印第安人的坐骑不好,不能与帽子溪牧牛公司的马相比,不久他们与追赶他们的人之间的距离加大了。豌豆眼以为他们已经跑出了弓箭的射程,而且也超过了枪弹的射程,然而还没等他想好,一颗子弹正中他肩胛骨上方。这时他们离那条河只有五六公里了。只要他们能赶到那里,就有时间料理伤口。
奥古斯塔斯边跑边拔腿上的箭,结果没成功。
他们看见三公里外那条弯弯的河流,便改变方向朝那条河最近的拐弯处跑去。印第安人已经落后一公里,但他们仍咬住不放。来到河边,奥古斯塔斯仍沿河岸飞驰,直至找到一块草和灌木丛最密的地方,然后跳下来抓过鞍袋。
“尽量把所有的子弹都拿上,”他说,“免不了要来一场射击比赛了。你去找个最安全的地方,把马拴好,不然他们会把它们打死。在这么个地方靠两条腿走路可就把人走死了。”
他连蹦带跳地朝岸边走去,希望有时间将腿上的两支箭拔下来。但是,如果是毒箭,那么就太晚了,同时,他的枪打得不准也就无所谓了,因为印第安人迟早会追上他们。
豌豆眼把两匹汗淋淋的马牵到灌木丛最密的地方。这时,他听到了那支大口径枪的吼声。树丛虽密,但很低,他估计那两匹马难以幸免。他把马鞍和行李从马背上拉下来,藏在河岸“把我的马鞍拿过来,”他说,“我教你一手。”
这时他又开始了射击。他显然把印第安人击退了,否则他们早就到了河边。豌豆眼按照吩咐取来马鞍。
他过来的时候奥古斯塔斯正把子弹压上膛。豌豆眼从岸边向外窥视了一下,看见印第安人已经在远处停下来。他们很多人下了马,站在马后面,用马做掩护。
“打死了几个?”他问。
“不多,三个。”奥古斯塔斯说,“咱们面对的是一伙聪明的家伙,他们知道一直往前冲损失太大。”
豌豆眼看了一会儿印第安人。他们既没有大喊大叫,也不显得激动。
“我看不出他们有多聪明,”他说,“他们不就是站着嘛。”
“是的,可他们在射程以外,”奥古斯塔斯说,“他们想引诱我浪费子弹。”
奥古斯塔斯把马鞍巧妙地支在岸上,这样他就可以从马鞍他闪电般地连打六枪,五个印第安人应声从马背上掉下去,还有一个在草原上边跑边痛苦地尖叫着,倒在几百米外。印第安人回击了几枪,子弹呼啸着飞过头顶,落入了树丛。
后来,那伙印第安人分散开来,几个朝他们北边走去,几个去了南边,还有八九个原地不动。
“得,实际上咱们被包围了,”奥古斯塔斯说,“我估计天黑前不会听到什么动静了。”
“可我讨厌在这儿等到天黑。”豌豆眼说。
“你知道你挨了一枪吗?”奥古斯塔斯问。
豌豆眼已经忘记了这件事。不错,他的衬衫前襟已经被血浸透。他脱下衣服,奥古斯塔斯看了看。伤口很干净,子弹穿过去了。
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插在奥古斯塔斯左腿的箭上。奥古斯搭斯只要有时间就拧一拧,有一支箭很快就被拔了出来,但另一支一动不动。
“这支扎得深,”他说,“那个印第安勇士放箭的地方离我不到二十米,我想是扎到骨头
豌豆眼试着把箭拔出来,奥古斯塔斯咬紧牙关,用两只手稳住左腿。豌豆眼用了很大的力气连拔带拧,一股血顺着古斯的腿流下来,但箭仍旧转都不转。
他们正拔箭时,马突然发出了可怖的叫声,奥古斯塔斯掏出手枪,一瘸一拐地走过去,看见两匹马都已倒在地上,喉咙被切开了,血淌在绿草及灌木上,鲜红鲜红的。
“往后退,豌豆眼。”他趴下时说。杀马的印第安人就在那里,藏在树丛中,他看不见他。
“注意北边,豌豆眼,”他说,“我看这帮小子也不想等到天黑。”
他迅速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眼睛一直盯着前面的树丛,慢慢向河岸挪动。河岸很低,只能看到草尖及矮小的树丛。他等了等。两匹马不再蹬动了,一切都安静下来。奥古斯塔斯后悔只顾拔箭,疏忽了对马的保护,这么一来,他们的处境变得十分不妙。黄石河离他们有一百多公里,况且牛群恐怕还没有到达那里。
他将目光集中在树丛顶部。没有一丝风,如果树丛摆动,就证明有人在动。他那支大手枪的保险已经打开。他一动也不动。时间缓缓地过去。又过了几分钟。奥古斯塔斯不断小心翼翼地揩去流到眼睛上的汗水,集中精力继续盯着。寂静,死一般的寂静,静得仿佛你都能摸得着它。没有苍蝇的嗡嗡声,没有飞鸟,什么声音都没有。他估计那个印第安人就在离他不足二十米的地方,但无法确定他的具体地点。
“你不过来了,古斯?”过了片刻,豌豆眼问道。
奥古斯塔斯没有回答,他耐心地看着草尖。现在没有时间着急,更没有时间谈话。耐心是印第安人的美德。在日常生活中他自己正缺少这种美德,但是在他认为必要时就能把它招来。他忽然听到身后有动静,连忙向后瞥了一眼,看看豌豆眼是不是要出去散步。他恰好看见一支步枪的枪口从草丛中伸出了五六厘米,枪口没有对准他,而是对准了豌豆眼。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开两枪,一个印第安人便像鱼打挺一样在地上滚了两下。
枪声刚落,他又听见右边数米外咔的一声,他扭转身便朝那里开枪。过了一会儿,灌木丛开始抖动了,好像一条大蟒蛇正从草里面爬过去。奥古斯塔斯跑进草丛,看到一个受伤的印第安人正企图爬走,立即朝他的后脑勺开了一枪,但并没有停下把死人翻个身。从草里走出来的时候,他踩到了刚才那把死火的手枪。那是一把旧的装填式手枪。他把它塞到皮带下,匆匆回到豌豆眼那里。豌豆眼脸色苍白,因为他完全意识到自己刚才差点儿被打死。奥古斯塔斯瞥了一眼那个死去的印第安人。他是个胖小伙子,大约十七岁,用的步枪是支旧夏普斯卡宾枪。奥古斯塔斯把它扔给了豌豆眼。
“咱们必须离开,”他说,“这个掩蔽处对咱们不利,要不是运气好,咱俩早就交待了。咱们需要的是没有遮挡的光秃秃的河岸。”
他们拿着马鞍、鞍袋和枪,紧贴着河岸向河上游走了大约两公里。奥古斯塔斯瘸得很厉害,但他顾不得停下护理伤口。后来,他们来到河的一个拐弯处,那里的河岸陡峭,约三米高。河两旁几乎没有树木。
“挖吧。”奥古斯塔斯说着,用他的刀在河岸下挖了个浅洞。他们拼命地挖了半小时,大汗淋漓,浑身是土。奥古斯塔斯用那个印第安男孩的卡宾枪的枪托当锹使,费力地挖着土,然后将刨下来的土堆到洞的两侧,构成胸墙工事。他们警惕地看着,但见不到印第安人的踪影。
“他们也许不会来了,”豌豆眼说,“你又打死他们五个人呢。”
“这五个人就是他们不肯善罢甘休的原因,”奥古斯塔斯说,“他们要为死了的人报仇,因为他们相信他们以后还会见面。到了现在,你还没学会点儿什么吗?”
豌豆眼不大清楚从印第安人那里他是否学习到了些什么,只知道害怕他们,而且这一点是在他见到印第安人之前就已经知道的。挖洞的工作相当辛苦,但他们不敢停歇,因为印第安人随时都可能再出现。
“咱们打的是哪一族印第安人?”他问。
“他们又没有做自我介绍,豌豆眼,”奥古斯塔斯说,“这些箭上可能写着呢。要是不快点儿把这支箭弄出来,我就会丢一条腿。”
他的话音未落,无数支箭雨点般从南岸飞了过来。“趴进去。”奥古斯塔斯说。他与豌豆眼退缩到洞里,把马鞍放到他们前边。大部分箭飞过河,落到了这边河岸后的草原上,有一两支插在了工事土包上,还有一两支掉进了水里。
“他们想碰碰运气,”奥古斯塔斯说,“要是我的腿好些,我就摸到河对岸去再打死他们几个。”
箭雨很快就停了,但是他们俩还躲在洞里,不敢贸然行事。
“我必须把箭推进去,让它从那边出来,”奥古斯塔斯说,“可能会昏倒,但是要干最好现在干,天一黑咱俩都需要格外留神。”
他不再说什么,仔细听了听。他把手指放到嘴唇上,叫豌豆眼别出声。他们头顶的岸上有人,至少一个,可能更多。他示意豌豆眼准备好手枪,以防印第安人向他们冲来。奥古斯塔斯倒盼着他们冲过来,因为他坚信他们两个人开枪,准能消灭大部分印第安人,生还下来的就会离开。如果不能打掉他们的锐气并且把他们撵跑,情况就严重了。他们两个没有马,牛群又在一百多公里之外,他还瘸着。他们只能顺河而下找到黄石河,有可能到达迈尔斯城。但对他这么个瘸子来说,道路太漫长了。若要由他做出选择,他宁可打一仗,他们或许有可能捉住一匹印第安人的马呢。
但是,印第安人一直没有冲上来,他们头顶的人后来也走了。此时,他们所在的河岸已经隐藏在阴影里,奥古斯塔斯放下手枪保险,又把腿伸了出来。他十分清楚护理伤口是最耽误不得的,于是他抓住箭向肉里推去,疼得他直冒冷汗,但箭终于动了。
“天哪,古斯,你也中了枪弹呢。”豌豆眼说。奥古斯塔斯弯腰去拔箭的时候,豌豆眼发现他那件衬衫上挨近皮带的地方有块血污,挖洞的土糊在上面,但毫无疑问是血。
“一次护理一个伤口。”奥古斯塔斯说。那支箭要用两只手才能推得动,这时腿上的皮开始向外凸起来。
“割,”他对豌豆眼说,“只当我让蛇咬了。”
豌豆眼脸色煞白。那伤口他连看都不愿意看,一想到要割奥古斯塔斯的肉,他直恶心,但是他那柄快刀起了作用,他只轻轻一碰,皮肤便绽开了,带血的箭头凸了出来。奥古斯塔斯拼力把箭往里推,使箭头整个露了出来,他也随即昏了过去。豌豆眼不得不继续往外拔箭。虽然拔起来就像是从木板里往外起钉子一样困难,但他终于将它拔出来了。
这时他才感到恐慌,他深知,如果印第安人现在来进攻,他们必死无疑。他把自己的手枪和奥古斯塔斯的枪都打开保险,一手握一把,直至两手发酸,他的头一下一下地跳动。他放下枪,用水袋里的水浇奥古斯塔斯的前额,想使他醒过来。如果印第安人进攻,他必须快速开枪,而他要想打准,只能慢慢地打。他喜欢从从容容地瞄准。奥古斯塔斯好像再也不会苏醒过来了,豌豆眼想,他可能快死了,尽管他还能听到他的呼吸。
后来,奥古斯塔斯睁开了眼睛。他的呼吸声很粗,但他仿佛刚从酣憩中醒过来一样,立即抓过了他的手枪。豌豆眼惊愕地看着奥古斯塔斯爬出洞去,一跛一跛地走到水边,用小刀挖泥。回来时他手里捧着一团泥巴,大小如同一颗火炮弹丸。
“蒙大拿泥,”他说,“我可不高兴带着伤,用这团泥巴冰一下兴许会舒服些。”
他往伤口上敷了些泥,还给了豌豆眼一点儿。“不要钱的泥,”他说,“用一点儿吧。”然后他用手摸了摸背后,看看豌豆眼说的那个伤口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子弹,”他说,“如果是子弹,我能感觉出来。可能是另一支箭,在跑的时候颤掉了。”
天色越来越深,虽然天顶仍有光亮,但河床已完全被阴影隐没。
“我注意西边,你注意东边。”奥古斯塔斯说。他刚说完,一颗子弹便打在他们头顶的岸上,掀起的尘土直往下掉。奥古斯塔斯向河里望去,只见两个人正骑着马过河,由于距离太远,在昏暗的环境中无法瞄准。
“我看咱们彻底被包围了,”他说,“有的人从河下游来,有的从河上游来。”
“我不明白咱们干吗不待在得克萨斯,”豌豆眼说,“那里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消灭了。”
“哎,谁叫咱们的运气坏呢,”奥古斯塔斯说,“咱们偏偏碰上了一小股勇士,这样的人已经像野牛一样稀少了。”
“你说咱们能坚持到队长来找咱们吗?”豌豆眼问。
“会的,如果我的腿不把我拖病,”奥古斯塔斯说,“这条腿的感觉不对劲,要是好不了,你就不得不去求救。”
这个主意吓坏了豌豆眼。去求救?奥古斯塔斯刚才说过,他们被包围了,这简直无异于要他去让人家剥他的头皮。
“我看我要是去,准会叫他们抓住,”豌豆眼说,“队长也许猜出来咱们遇到了麻烦,他会很快赶到的。”
“一个星期内他是不会惦记咱们的,”奥古斯塔斯说,“我可不想在这儿窝上一个星期。”
几分钟后,他们听到东边传来的一个很大、很怪的声音,这是印第安人的战斗呼号。接着又从西边传来一声,对岸也传来几声。然后出现了几分钟的宁静,随即呼叫声再次响起。豌豆眼一向对印第安人打仗时乱喊乱叫很反感——那喊声能使他精神错乱。这次的喊叫也不例外,有几声叫得格外尖厉,他直想用手捂住耳朵。
但是奥古斯塔斯听得津津有味。战斗呼号持续了一个小时。在间歇时,奥古斯塔斯用手做成喇叭状,放到嘴边,也长长地高叫一声,声音一直持续到他把一口气用尽。豌豆眼从来没有听见奥古斯塔斯这样叫喊过,顿时不知如何是好。他的叫声与科曼切人叫的一模一样。
围困他们的印第安人显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了。奥古斯塔斯叫完,他们又叫了起来。
“我只不过想谢谢他们的这场音乐会,”奥古斯塔斯说,“记得从前常在那个堡垒附近转来转去的那个瞎老科曼切人吗?是他教我的。我怀疑他们没在这个地方听过科曼切人叫。那声喊叫可能会镇住他们呢。”
“你说他们会趁黑偷偷摸来吗?”豌豆眼问道。这是他终生的顾虑——在黑暗中被印第安人偷袭。